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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周一来了 新旧交易规则对比
2020-09-08 15:58:08来源: 行无疆时为伴

8月24日(周一),注册制创业板来了!截止今天创业板目前852只个股加上科创板173只个股一共1025只个股占比A股1/4个股实行注册制交易制度,。目前大家可能还有很多问题, 比如创业板新交易制度是怎样的?和科创板有何区别?注册制创业板权限如何开通等等。

本文将从创业板新旧规对比;注册制创业板退市制度;注册制创业板信息披露制度展开,最后附上注册制创业板与科创板交易规则的区别。

首先关于注册制创业板权限开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交易经验满两年 2、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

开通线上办理即可,不需要临柜办理

好了接下来我们看看创业板新旧交易制度的区别,如下图: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看本号8月14号发文)

第二部分:注册制创业板有涨跌幅个股信息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 的各前五只股票;(原偏离值为±7%)

(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 的前五只股票;(原价格振幅为±15%)

(三)当日换手率达到30% 的前五只股票。(原换手率指标为20%)

1、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情形,哪些属于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下述情形属于异常波动:

(一)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异常波动情形,深交所将分别公布该股票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官网了解。

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2、注册制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情形,哪些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以下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第三部分:创业板退市制度

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即退市风险警示

创业板公司风险警示分为提示存在(以*ST字样标示)和提示存在其他异常风险和状况的(以ST字样标示)。

可能收发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四大类情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和规范类强制退市

1、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90个交易累计成交量低于150万股的,应当在次日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规范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三)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四)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五)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4、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

最后附上科创板交易规则,颜色标示部分为两者差异:

关键词: 创业板注册制 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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