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网络电视台 > 看新闻 > 要闻 > 正文
两部门出台规定要求 食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2018-02-01 10:25:43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吉蕾蕾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规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规定明确,严格落实自然人法律责任。个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单位从事违法行为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单位违法事实中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

专题新闻
  • 唐山广播电视台少儿新春喜乐会录制圆满成功
  • 心中的宝塔山
  • 说说宝应彭城堂刘氏
  • 残疾人奉献爱心 重阳节慰问老人
  • 2017宝应青年千人毅行开始啦!一起邂逅这一道最壮观的风景
  • 宝应微电影《归途》让“太平洋警察”火起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052421   苏ICP备15046309号-1

Copyright © 2017 Shenyang Radio and TV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