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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公告 企业纳税迎来新优惠
2021-09-15 15:13:57来源: 工人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公告》还提出,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计算方法,促进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据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与现行允许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再多增加享受一个季度税收优惠,同时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可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优惠,以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纳税 研发费用 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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