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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风暴持续落地 剑指反垄断持续深化监管
2021-09-29 09:27:41来源: 北京商报

“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出租账号陷入不正当竞争、网络刷单扰乱正常竞争秩序……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从民生领域到高新技术,最高法正加速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裁判标准的统一和裁判规则的明晰。值得注意的是,十件案件中,三件都与互联网有关。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之下,平台经济的规范事关重大。

互联网成为“重灾区”

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据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

对于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介绍,反垄断法关注的是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其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惯例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垄断是一种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则是一种竞争行为。

具体到当天发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总结称,这些案例覆盖面广,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标准必要专利等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及时回应了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

在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看来,民生领域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最为贴近的领域,而高科技领域由于新形势新情况更多,与法律滞后性经常会存在矛盾,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可能更加隐蔽、更难判断,处理难度相对较大,也是竞争法高度关注的区域。

而在十件典型案件中,三件与互联网有关的情况也引发了关注。例如本次发布的“爱奇艺账号”分时租赁案,在充分关注消费者整体福祉是否受到损害、市场活力是否受到影响的前提下,最高法认定分时租赁账号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关于众多商品和服务的线上消费习惯已逐步形成,诸多互联网平台上也随之拥有了较大规模的用户群和商户群,进而导致该领域更容易产生纠纷。互联网领域的“跨界竞争”“生态竞争”“注意力竞争”“流量竞争”等特点,使得看似不同领域的互联网企业之间也可能“擦枪走火”,产生冲突。

“互联网领域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特征明显,容易在细分领域产生市场份额相对较大的经营者,引发相关利益主体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案件。”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迎律师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

在回答北京商报记者提问时,林广海也提到,针对暗刷流量、公用企业垄断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场竞争行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裁判规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打击恶意竞争,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司法解释加速推进

随着各方出手整治,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野蛮生长”的态势受到遏制,但相关法律仍存缺口。林广海透露,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就数字经济领域商业道德的认定、流量劫持行为、互联网干扰行为、恶意不兼容行为以及数据权益保护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都作出了专门规定。

数字经济具有虚拟性、外溢性等特征,这给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反垄断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高同武解释称,平台经济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联结多边用户、媒合多方网络组织等特点,且其具有双边市场的特点——轻资产运作、进入门槛低、容易进行业务扩张,加上交叉网络效应、自网络效应和数据集中的优势,从而容易产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

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出现了新的特征。孙志峰提到,首先是市场竞争激烈,高集中度和高竞争度并存。其次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依赖于高新技术,可能与法律滞后性会形成矛盾,非常考验裁判者的能力。最后假借技术中立规避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违法后果,手段更加隐蔽,判定难度相对较大。

在他看来,司法解释立足于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对原来经验进行充分总结和挖掘,梳理实践中的部分争议,拨乱反正,统一裁判尺度,更有利于社会和公众形成稳定的法律预期。

“若要充分有效发挥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司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晰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规则。此外,民事诉讼领域容易产生滥诉情况,为保障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避免滥诉导致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对我国数字经济整体发展的不利效果,可以考虑创建防范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民事诉讼滥诉情形的机制。”宋迎补充称。

那么企业要如何面对强监管风暴?宋迎提到,各类平台经济企业需要紧密跟进监管新规、监管趋势和动态,对各业务线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的合规梳理和风险排查。对待新业务模式或业务安排,提前做好反垄断合规评估和风控工作。同时,鉴于企业的反垄断风险同自身市场力量以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息息相关,平台经济企业的反垄断合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即可,需持续进行。

关键词: 强监管 反垄断 互联网领域 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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