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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 额度的公告
2022-12-31 07:40:09来源: 证券时报

(上接B125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4、浙农现代农业(淳安)有限公司

浙农现代农业(淳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2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601室,法定代表人为杨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主营业务为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35、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

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26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原陡门村委西侧一幢一楼,法定代表人为甘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智能农业管理、灌溉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谷物种植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浙农现代农业(嘉兴)有限公司为2022年1月新设公司,无2021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2年9月末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36、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六楼,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93,474.32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04,536.68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37、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兴大道康宁路口,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38、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508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39、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北二环路16-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0、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江宁路18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1、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1008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2、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399号7幢,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3、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一楼,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4、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新宅村,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5、杭州金昌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31日,注册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2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6、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7、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金华汽车城3S-5号经营厅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8、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0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49、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7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北金柯桥大道28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0、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8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38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1、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3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汽车商贸城三区3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2、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注册地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48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3、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4、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5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4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5、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注册地点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大道2881号(江宁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6、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6日,注册地点为宜兴市丁蜀镇104国道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7、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注册地点为扬州市邗江中路108号监庄汽车文化主题公园房H,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8、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阳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恬里社区人民北路25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59、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8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718室,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处于建店过程中。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0、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1日,注册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端市村湖滨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振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苏州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2021年11月新设公司,2021年未开展经营,无2021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1、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5日,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二层,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64,068.3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60,549.85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62、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益路1316号办公楼1幢南侧一、二层,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648.6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270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63、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4日,注册地点为北仑区小港街道纬十路558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3,279.6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4,026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64、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3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丽水市庆春街767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5、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点为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6、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2日,注册地点为台州市东环大道707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7、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4日,注册地点为临海市靖江南路116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68、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1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21,148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8,109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69、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22,959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4,405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70、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益路1316号办公楼1幢南侧一层102室,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无或有事项,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0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71、缙云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缙云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9日,注册地点为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水南村谢山自然村东边6-1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二手车经销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72、丽水丽众汽车有限公司

丽水丽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3日,注册地点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11-1号第一层,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二手车经销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无或有事项,截至2022年9月末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270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73、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方林汽车城内C-817号,法定代表人为曾跃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二手经纪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2月末与2022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计额度为500万元(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概述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2023年度预计对外捐赠500万元(含),将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建设、乡村扶贫助学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捐赠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捐款事项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外捐赠授权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对外捐赠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审议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人民币期货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尿素、硫磺等。

2、投资金额:2023年,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3.7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68亿元。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销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和期限

2023年,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3.7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68亿元。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人民币期货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尿素、硫磺等。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套期保值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外汇业务的正常经营,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变动较大时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

2、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或因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带来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和保证金制度下的平仓风险。

2、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控制。主要包括:

1、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同时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密切跟踪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外汇市场及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上述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制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商品期货交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共享不超过11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票据池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2、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含)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入资产等。2022年1-11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0,542.85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包中海、夏晓峰、姚瑶、曹勇奇、曾跃芳、王华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等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为持有公司下属控股企业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参股公司或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包中海、曾跃芳、王华刚、陈志浩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2022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339号5号楼南区4层

法定代表人:陶维康

注册资本:5,1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灌溉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5亿元、净资产为2.63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653.8万元,净利润3,48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下属控股企业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与履约能力,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二)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习友路华润大厦B座2904室

法定代表人: 吴映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商务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农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40亿元、净资产为0.66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002.36万元,净利润1,186.4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与履约能力,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三)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B-1栋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革利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丙酮、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类中的低闪点、中闪点、高闪点易燃液体项;苯酚等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类中的毒害品项;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烧碱)、甲醛等腐蚀品类中的酸性、碱性和其他腐蚀品项;易燃固体:硫磺、三聚甲醛、多聚甲醛(以下危险化学品除外:1、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成品油、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2、无仓储及店面,若需仓储和店面,须另行申办;3、尚需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有效期2020年02月25日至2023年02月24日);化肥、肥料、农膜、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农业机械、饲料、农副产品(除粮油)、三聚氰胺、硫酸铜、农药(除危险化学品)、镍铁、聚戊四醇、塑料及塑料制品(除超薄塑料袋)、纯碱、氯化铵、石油焦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房屋租赁、土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仅限陆路及航空代理);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9,352.62万元、净资产为3,627.5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4亿元,净利润958.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联营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下转B127版)

本版导读

关键词: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或有事项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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