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资料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7,6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71.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010,363.6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2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236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
鉴于公司购买集艾设计部分股权项目已经完成,截至2022年12月29日,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00210319200099859)节余金额为2,462,302.82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将节余资金2,462,302.82元及结息153.89元合计2,462,456.71元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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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
东易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