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资本网 > 资讯 > 热点 > 正文
全球微动态丨热点答疑丨税务机关如何认定非正常户?
2023-01-21 06:42:29来源: 大西北消息速览

(来源:青海税务)

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


(相关资料图)

1.税务机关如何认定非正常户?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等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进行重申和明确基础上,优化了非正常户认定流程:一是增加认定期限条件,严格认定要求。对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才可以认定为非正常户。也即,只要纳税人在此期间有一笔申报记录,税务机关就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二是取消实地核查环节,实现系统自动认定。同时,《公告》明确,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

2.纳税人如何解除非正常状态?

答:《公告》取消了“非正常户解除”业务。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只要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了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

感谢您抽出· 来阅读此文

END

供稿: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编辑:小林

热点答疑丨 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各类退抵税申请如何操作?

热点答疑丨 离婚析产取得房屋,现要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满五年?

热点答疑丨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热点答疑丨科技型企业热点咨询问答

关键词: 非正常户 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

专题新闻
  •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详解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 农行理财产品会损失本金吗?理财会不会把本金亏完?
  • 中国股市开始于哪一年?股市最早出于哪个国家?
  • 车险险种怎么选?家用汽车保险怎么买划算?
  • 虽说万物皆可盘 但盘得住时光的才是王牌
  • 霍尔果斯:冯小刚等明星资本大撤离
最近更新

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Copyright © 2011-2020  亚洲资本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网站: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