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资本网 > 资讯 > 热点 > 正文
东方日升: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2023-01-23 20:53:07来源: 第一财经


(资料图)

1月20日盘后,东方日升公告,因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称,2023年1月9日,东方日升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你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并在评论中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相关事项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警示函称,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还指出,公司将定期开展信息披露的培训与教育,尤其在个人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信息发布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外发布流程、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避免对投资者的误导。

盘面上,东方日升今日收报于34.02元,涨0.35%。

关键词: 东方日升 信息披露 披露管理办法

专题新闻
  •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详解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 农行理财产品会损失本金吗?理财会不会把本金亏完?
  • 中国股市开始于哪一年?股市最早出于哪个国家?
  • 车险险种怎么选?家用汽车保险怎么买划算?
  • 虽说万物皆可盘 但盘得住时光的才是王牌
  • 霍尔果斯:冯小刚等明星资本大撤离
最近更新

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Copyright © 2011-2020  亚洲资本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网站: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