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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券商对银行和证券业会有哪些影响 看下专家详解
2020-07-09 09:33:01来源: 金融1号院

有一种观点比较普遍:监管若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从 2 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发展直接融资;二是,金融对外开放背景下,打造“航母级券商”势在必行。

证监会官方公布,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资本市场上流传着一则引人关注的热点传闻,那就是“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就目前来看,我国已有商业银行控制了信托、保险等牌照,如果银行再获券商牌照那可以说是完成了综合业务经营的闭环。

那么是否真的如消息所说,商业银行获取券商牌照是否真的被提上了日程呢?

证监会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此的回应是:。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一名业内人士对“金融1号院”表示:“原先我们都是分业监管,目前几家银行试点颁发证券牌照,基本算是对金融业整了个改天换地了。”

多位业内人士对“金融1号院”表示,其实打破固有的分业监管模式是大势所趋,但银行想要涉足券商投行业务,必须在法律和制度上要有完备的配套设计,并且充分论证可行性,不能想当然地以办商业银行的思路来做。

那么银证分业监管的来龙去脉又是怎么样的呢?

国内银证分业监管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最初资本市场建立时,金融机构处于自然混业状态,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但随着市场开始出现了存款大战,以及乱放款、乱拆借、乱集资等各种金融乱象后, 1995年全国金融会议正式提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同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银证分离的理念。

1998年,监管证券公司的职责由人民银行移交证监会,各地方政府的证券监管机构转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管理,形成集中统一的证券公司监管体制。1999年《证券法》正式实施,明确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2004年前后,证券行业出现全行业系统风险,个别证券公司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用于拉抬庄股,同时还用国债回购透支等方式放大杠杆,造成巨大财务窟窿,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了长达三年的综合治理整顿。此后,对券商牌照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制,分业监管下的牌照模式进一步固化。

2015年证监会曾向工行发出邀请,希望由工行率先试点混业经营。由于当时相关法律对混业经营均有明确限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讨论相关限制法条的修订,但最后因当时的“股灾”胎死腹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法律层面,《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与《证券法》第六条中,规定分业经营的同时,明确了“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其实已经为混业试点预留了空间

受制于牌照,银行无法参与除银行间市场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及咨询其他资本市场业务。而相比之下,券商则,可从事股票一、二级市场融资及上市公司财务顾问,也可承销绝大多数的固收品种。

目前,招商银行(招银国际)、交通银行(交银国际)、农业银行(农银国际)、工商银行(工银国际)、建设银行(建银国际)等均通过中国香港子公司开展证券业务,其中交银国际更是于2017年5月完成港股上市。在H股IPO市场,招银国际、农银国际等“银行系”券商已具备竞争实力,排名较为靠前。

我国国内的“银行系”券商,规模虽不大,但依托股东背景具有一定业务特色。目前由于受制于分业监管,《商业银行法》明确“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部分银行绕道境外控股证券公司,最典型当属中国银行通过香港子公司中银国际控股于 2002 年发起设立中银国际证券。从 2019 年报数据来看,中银国际证券净资本规模 119 亿,在 37 家上市券商中排名第 30 名,其营收和归母净利润规模排名分别位于第 32 名和第 28 名。公司整体规模不大,但依托中国银行的股东背景,投行和资管业务具有一定特色。

对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影响猜想:

此消息一出,作为消息”当事人”一方的券商,不论是机构研判还是一些资深的从业者,对此事的讨论热度很高。

有一种观点比较普遍:监管若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从 2 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发展直接融资;二是,金融对外开放背景下,打造“航母级券商”势在必行。

来看国盛证券研究发布的一组数据,截止5月末,我国社融存量中直接融资(股票+债券)占比仅不到 28%,受益于注册制的大力推进,占比较去年同期已经提升 1pc,但较发达国家仍有显著差距。银行目前也可开展投行业务,但主要以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工具承销及咨询为主,若获得券商牌照之后,可以直接参与股票 IPO、定增等股权融资,以及扩大固收产品的承销范围。凭借着其强大的客户资源,可以做大直接融资的市场蛋糕,更加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从打造“航母级券商”的角度来看。自 4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限制已全面取消,外资券商正在加速进入。目前我国券商在资本实力上较外资综合投行仍有一定差距,相比之下我国银行在规模上具有绝对优势。2019 年末,我国 133 家证券公司净资产为 2.02 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规模最大的中信证券为 1616 亿人民币,而美国摩根大通净资产规模为 261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1.82 万亿)。但我国四大行净资产规模均在 2 万亿人民币左右,其中,最高的工行净资产规模达 2.69 万亿,最低的农行仍有 1.96 万亿。

从对银行的影响来看。短期带来的增量空间有限,仍需时间积淀,中长期看将有效提升综合竞争力。

消息称,会有两家商业银行率先试点券商业务,那么这两张券商牌照将花落谁家?

对此国泰君安研究认为,综合各项情况,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可能性较大,原因有四。1、大型银行的综合经营基础更佳;2、中国银行已有境内券商子公司——经国务院特批,中国银行通过香港子公司中银国际控股持有中银国际证券33%股份;3、四大行中,工行和建行的综合经营子公司利润贡献较高。4、工行通过子公司持有的金融牌照数量较少,但已有子公司实力更强。

对券商的影响则更大。对证券行业来说,未来部分券商可能被大型商业银行收购,各家需找准自身定位,进行差异化发展。

国胜证券认为,相比于银行新设券商来说,银行直接通过并购重组直接获得券商牌照效率更高。对于券商自身来说,由于银行拿到券商牌照后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航母级券商”仍需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券商应积极修炼内功,根据自身禀赋寻找差异化发展路径。

制图余俊毅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

对此表示,不管这次消息的真假,证监会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是早晚的事情。

他分析了三点原因,第一,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可以为资本市场引人活水,增加大券商的数量,增加资本市场证券机构的整体实力,从而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

第二,中国的资本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外资可以在证券公司中持有股份51%以上。在国内控股的外资证券公司,其背后都是有巨大实力的国际大投行。而我们的证券公司一般规模很小,业务单一,在今后资本市场的竞争中可能会处于劣势。因此组建中国有实力的超大券商就提到了议事日程。市场曾经传闻,证监会考虑将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证券合并。这次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可能也是受此影响。

第三,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都从分业走向了混业,这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潮流与趋势。我国的金融业在自身的发展中,从分业走向混业的需求越来越大,呼声越来越高。假如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不仅顺应了全世界金融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潮流趋势,也完全符合国内金融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们的金融业不断对外开放,我们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与监管体制都应该进行符合趋势的改革了。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1号院”表示

,“就单单拿个券商牌照,对银行业的业绩贡献影响微乎其微,但此举传递出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深化综合经营的信号。有助于银行进入直接融资市场,为客户提全方位服务,也有助于银行获得多元化收入,改善盈利结构。而银行强大的资金、渠道、客户等优势,将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也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时代的进一步开启。”

董希淼认为,从国际上看,放松对银行的管制成了一个比较普遍的趋势,如美国监管近期修改沃尔克规则,允许银行增加对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赋予了银行更大的发展空间。但金融综合经营是大事,法律障碍也很多,需要顶层统筹考虑,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我国刚经历降低杠杆、整治金融乱象,防控风险依旧是当前的重大课题。因此,短期内,要想实现银行持有券商牌照,是有难度的。但如果能有所突破,对于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其意义十分重大。

制图余俊毅

对于券商来说,大商业银行的资本体量就好像是“大象”,而券商则是“蚂蚁”。具体来看,2019年36家A股上市银行共实现净利润1.67万亿元,而同期37家上市券商合计实现净利润约1016.82亿元,不足工行一家净利润三分之一。

广发证券倪军团队指出

,从全球来看,目前混业经营主要有全能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控股公司三种模式,我国现有混业经营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已开始按照金控公司模式模拟监管试点。由于银行体量较大,参考海外经验,银行控股或将成为推进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券商自行独立成长实现融资结构改善难度较大,需要继续推进混业经营,将更多的银行体系金融资源导向券商,使得融资结构调整更加顺利。

东吴证券非银研究团队提出

,银行拿券商牌照,最终混业是历史的趋势,但这个趋势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银行拿券商牌照存在两种路线图,一是直接新设:从拿牌照-团队搭建-业务推动,整个进程可能会慢一些,但明显有两个吸引力的地方:没有历史性的包袱,在团队和文化上不会存在较大的冲突。这个进程可以参考各家银行新设的理财子公司。这个路线图下初期业务可能会更倾向偏机构类和资金类业务,C端的业务可能很难马上切入。

二是兼并重组,这个业务推动可能会快一些,但是可能会存在团队、文化、风控等方面的摩擦。从这个角度出发,券商股权的并购重组又多了一个重要参与方,牌照价值的重估和兼并重组的事件驱动可能是二级投资的方向或机会。

兴业研究首席金融行业分析师孔祥认为

,券商可以成为银行在新资产的转换器和领航人。如从在港银行系券商实践看,相关平台不仅可以开展海外承销业务,与海外分行实现联动,也能通过境内子公司开展PE/VC等股权投资业务,成为母行“投贷联动”的重要平台。

而从银行层面考量,孔祥认为,目前银行投行业务主要服务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主体,获得券商牌照有助于补足在权益和股权类产品的短板。一方面银行做媒,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整合金融产业链上仍处于核心位置,通过交易、支付和结算,银行覆盖了最多的企业客户和居民,如银行可以通过投行服务连接企业,通过资管业务联系居民;另一方面券商脱媒,权益融资、并购重组、市值管理、股权激励等都可以成为投行为银行客户赋能增值的方向。

关键词: 银行券商 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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