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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炒信逐渐成为明面潜规则 监管收紧严查此类行为
2021-07-29 14:05:36来源: 南方都市报

7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十起案例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集中曝光了“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拍A发B”,“寄空包”等方式“刷单炒信”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自2021年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主播雇佣“水军”刷流量,被罚2.3万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通报指出,当下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本次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1起涉及“直播带货”虚构关注度、流量。2021年1月,江苏省常熟市赖某莎与当地一家服饰公司合作,为其直播带货。在直播中,赖某莎通过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当事人被处罚款2.3万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还有3起案例涉及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进行刷单。通报指出,为了提高成交量、好评度,商家从最初组织内部员工、亲朋好友刷单,发展演变为组织、雇佣专门以此为业的专业团队、“刷手”完成刷单过程。

案例显示,江苏省苏州古善科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开设网店“喜得凯旗舰店”,主要从事各式运动休闲鞋类的销售。为提高网店访客量及网店内鞋子的销售量,该公司以每笔佣金8元的价格在刷单群里雇佣帮手刷单,两个月时间共计完成926笔。同时该公司还联系老客户,每刷单一笔赠送一双10元以内的断码尾货鞋子,共计刷单127笔。

另一家则通过虚假发货的方式“刷单炒信”。通报披露,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金粤柏家具有限公司联系“刷手”在自己的三个网店上进行刷单。从2020年10月1日至11月2日,通过刷单虚构交易410单,虚构交易金额76.45万元,支付“刷手”佣金8970元。

通报指出,“刷单炒信”日益职业化、规模化,非法获利额巨大,已经形成网络黑灰产业。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拍A发B、邮寄空包,“刷单炒信”包装升级

在监管部门对刷单行为的严厉打击下,网络刷单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此次十起典型案例揭露了“刷单炒信”包装升级的套路。比如通过虚假交易“拍A发B”,以及“寄空包”刷单,这些看似正常的购物行为实际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

以两起“拍A发B”的典型案例为例,两家公司均以小礼物充当订单货物进行虚构交易,其中一家公司被罚15万。

据悉,安徽省黄山云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淘宝旺旺联系曾经下单的消费者,要求其搜索店铺内某款产品关键词并下单付款。但该商家实际发货的并非下单产品,而是一些小礼品;物流到达后要求消费者确认订单并给予好评,商家再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消费者。在两年时间里,这家公司共刷单372单。

至于邮寄空包裹“刷单炒信”,则需要“刷手”和物流同步配合。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一些不法分子控制着多个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的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

此次共通报4起通过“寄空包”刷单的案例,其中江苏省南京双骍瑞贸易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还有两家各被罚款10万元,另有一家领到两万元罚单。

案情信息显示,江苏省南京双骍瑞贸易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份开始在淘宝、京东平台实施虚构交易活动,选择特定商品制定刷单计划。

具体而言,该公司通过分析客户的搜索习惯,制定匹配的搜索词条,安排运营人员按照制定的刷单计划找“刷手”下单,模拟真实客户进行浏览、咨询、下单等操作。当事人根据刷单交易的标记,给“刷手”发送空信封或者空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对产品给予满分好评。

江苏省南京佳佳电子有限公司则通过制定“补单”计划,安排运营人员找“刷手”下单,根据“补单”交易的标记发送空信封或空包裹。四川省广元市爱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2018年底至案发止,共计刷单1万余单,支付佣金共计15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40余万元。两家公司均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通过“寄空包”刷单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刷单手段,即“物流刷单”。整个刷单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将是监管部门下一阶段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南都记者注意到,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主题也聚焦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首批案例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包括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或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

其中浙江省台州市陈某辉注册公司招募团队,借助“小水滴”“大水滴”“猫头鹰”专用刷单软件,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平台的评价体系内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误导消费者。三年多时间,陈某辉团队共刷单超295万单,刷单商品总金额3.59亿余元,获利372.93万元。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被处罚款20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刷单炒信”不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欺骗、误导消费者作出与现实相悖的主观评判,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刷单炒信 监管 电商平台 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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