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改革的多种措施,包括,对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鼓励建设中医日间病房,等等。该《指导意见》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遴选中医优势病种 开展支付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提出,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由省统一组织专家分批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制订临床路径,开展支付制度改革。
对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对安宁疗护、康复医疗、精神病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
中西医并重的门诊和住院病种,按现行支付方式付费,实行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同病同治同价。
以西医治疗为主的门诊和住院病种,增加特色中医治疗服务的,可适当提高该病种的门诊费用或住院分值。由省统一组织专家遴选病种,确定特色中医治疗服务内容和相应的门诊费用或住院分值。
鼓励建设中医日间病房,对诊断明确、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中医日间治疗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开展中医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作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中医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探索实行总额付费、加强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实惠的中医药服务。
同时,推进“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支持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提高参保患者获取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为复诊参保患者提供“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疗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制定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包
《指导意见》还提出,统一制定适宜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中医基层病种,医保统筹基金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基层病种均实行同标准支付。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按规定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优先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治疗范围,探索实施按病种付费。
制定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包。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促进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制定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包,将中医药服务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包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施按人头付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对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
关键词:
支付制度改革
中医产业
家庭医生
服务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