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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12-17 07:36:34来源: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料图片)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科田磁业、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香港铭泰以及控股子公司科田磁业、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226,62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473.93万元(其中1.94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579.04万元(其中784.57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374.30万元(其中147.14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08.00万元;已为杰克龙精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6.72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024.10万元(其中20,856.28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96.95万元;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3,444.10万元(其中25,349.45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3%。本次被担保方金田铜管、香港铭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4、金田新材料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2,22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

8、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有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9、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有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10、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杰克龙精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11、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铭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12、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

13、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1,4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236,845.85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2、金田铜管

3、金田新材料

4、金田有色

5、杰克龙精工

6、香港铭泰

7、科田磁业

8、兴荣铜业

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新材料、金田有色、杰克龙精工、香港铭泰、科田磁业、兴荣铜业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1、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

3、抵押物:公司部分工业厂房及土地。

(四)金田新材料拟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2,22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1、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2,22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

3、抵押物:金田新材料部分工业厂房及土地。

(五)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八)公司拟为金田有色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九)公司拟为金田有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公司拟为杰克龙精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二)公司拟为科田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三)公司拟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1,4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金田铜管、香港铭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3,444.10万元(其中25,349.45万美元按2022年12月14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535折算),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3.83%,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归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已提前将1,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8月25日,公司已提前将2,6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已提前将2,3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2年12月16日,根据现阶段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4,8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可转债募集资金10,700万元,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3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江北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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