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产品总监高某某最新的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4月12日,约定月薪为51259元。18年4月16日,他被诊断为精神类疾病“易性症”,需要进行男转女的变性手术。6月27日高某某通过微信向主管领导李某申请病假,并住院手术。
7月17日,高某某出院前夕,再次跟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7月19日出院,因术后医嘱建休,于7月25日、8月21日通过办公系统提出病假申请,总裁办直属领导均签批“同意”,高某某也按要求给公司邮寄了病假证明原件。而员工关系管理员却一直“不同意”高某某休假申请。
随后9月初,高某某就被以“旷工”为由遭公司解雇,收到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后,高某某申请了劳动仲裁。
其实这看起来是一件比较容易理清的
简单劳资纠纷案件,但因为当事人是一位“变性人”而引起很大的关注。
如何判定员工是否旷工?
员工请假,若按照公司规定申请请假手续,并按流程得到批准后休假,就属于正常请假,不属于旷工。
一般来讲,单位对各类文件、手续的审批权限都是逐级递升,基层领导职权范围内能审批一些文件,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则继续递呈到上一级更大的领导审批。一般公司大BOSS承认了的文件,基本就直接生效了,不需要再给下面人审批。
而本案件中高某某按流程申请了请假手续,总裁办直属领导也已审批同意(ps:总裁办是什么人员和职务,大家可以猜想),但不知道为什么人事部门的员工关系员反而有更大“官威”,可以无视大老板已审批的事实,直接拒绝审批,给人的感觉是公司在出尔反尔。
所以当当公司的这个审批流程看起来不太合常理。
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公司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高某某是病假,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他也提供了医院出具的真实病休证明。员工病假是可以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在医疗期内,公司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还应按照相关法规支付病假工资。
但当当公司却不顾高某某的病休事实,咬定他属于旷工行为,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高某某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果然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所以从以上分析来看,高某某不属于旷工范畴。
相信当当公司劳务部门的法律知识不会薄弱,肯定能预想到以“旷工解雇高某某”的理由太牵强,导致违法解除。但在仲裁裁决失败后,公司居然还是坚持继续去法院起诉。
公司这么想“搞走”高某某,背后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其实深层原因就是就业歧视,一起来看看当当网公司发给高某某私人函件中的话语:
“高某某先生,您好!……您作为精神病人,享有精神病人的权利。当当作为雇主,需要保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正当权利。这种权利的体现,不仅仅是精神病人发作时其他员工不受侵害,还要包括其他员工不在恐惧、不安、伦理尴尬的状态下安心工作。……女同事坚决反对您使用女厕所,男同事反对您使用男厕所。过往,公司在支持残疾人就业方面,如办公环境、如厕条件,做了很多努力。变性人如厕,如何做到、并尊重和保护其他员工的权利及意愿,请您及您的律师提供方案。”
因为高某某是“变性人”,与其他员工不一致的特殊身份状态,可能会导致其他员工的不安、尴尬,甚至无法使用厕所等问题,所以公司无法容忍员工的这种特殊身份,即使身为公司的总监高层也难逃被嫌弃的结果。
但劳动法是公平的,不会因为劳动者的“特别身份”就区分对待,所以在2019年的一审判决判定公司违法解除,2020年1月的二审判决中当当还是败诉。法院认为高某某的性别已从男性改为女性,她有权上女厕所,以正常女性身份生活和工作,并要求当当给高某某恢复工作。
判决书中有一段话说得很对“现代社会呈现出愈加丰富多元的趋势,我们总是发现身边出现很多新鲜事,我们又会学着逐渐的去接纳这些新鲜事,除非它威胁到了他人、集体、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也许正是我们对很多新鲜事的包容,才奠定了文明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长足进步。……因为只有我们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拥有更加丰富的文化观念,才能为法治社会奠定宽容的文化基础,这或许就是有学者指出‘社会宽容乃法治之福’的逻辑。”
希望高某某恢复工作后,公司和同事能以包容的心态与其共事,不要以歧视的眼光看待其特殊身份。高某某本人也应好好珍惜这份失而复得的工作,相信以她曾以高薪任职产品总监的能力,一定会再给公司的效益带来很大贡献。
看娱乐圈不一样的人物金星老师,一样混得风生水起,也得到不少人的喜爱,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
现代社会工作、生活压力都很大,不少职场人出现身体的健康问题。易性症是一种不常见的精神性疾病,其实还有其它类型的精神性疾病比如:抑郁症,也时而发生。我们可能做不到帮他们恢复健康,但也请不要刻意保持距离,以显示自己与他们不一样,这样会无意间刺伤他们。职场上更应该包容的心态,以平等而非异样的目光看待与自己不一样的同事,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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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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