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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卡帮人收钱 当心蝇头小利让你吃大亏
2021-07-27 08:03:57来源: 极目新闻

一名年轻人,因为自己不懂法,受经济利益的诱惑,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近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网络犯罪的案件。

2020年9月,25岁的颜某某根据网络广告提示,与一名陌生人取得联系,在明知对方的相关钱款都是网络赌博资金的情况下,仍然与对方商定,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助对方收款和转款,对方按照每天10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

2020年9月30日至10月5日,颜某某根据对方要求,使用自己的三个银行账户,多次收款后转款到对方指定账户,交易金额共计150万余元,收取报酬7000元。

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颜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因颜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颜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颜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近几年,网络犯罪案件呈逐渐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网络犯罪相比传统型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参与人员多、犯罪链条多,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对犯罪目的的达成作用相对较大等特点。为了全方位打击网络犯罪链条,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

关键词: 银行卡 诈骗从犯 交易金额 收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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