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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各类营销广告入侵的快递面单 想要回归“清白”有多难
2022-01-14 16:37:26来源: 南方都市报

“先别拆!抽华为手机”“先别撕!你有2瓶洗手液待领取”……不少网友发现,越来越多的快递包裹上被印上了带有上述广告提示的二维码,以免费赠送、抽奖等名义诱导用户参与。

安徽省消保委日前发布调研报告,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25日,对1111份来自市面上主流快递公司的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有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即每10个中至少有6个人收到的包裹面单上有“广告”。

安徽省消保委的调研报告显示,在674个有“广告”的快递单样本中,韵达快递、圆通速递占比都在20%以上,中通、申通占比都在15%以上。“三通一达”(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含“广告”快递单占“广告”样本总量的七成以上。也就是说,消费者生活中接触到的大多数快递单“广告”来自“三通一达”。而顺丰、德邦快递含“广告”快递单样本在所有含“广告”样本中的占比不到0.5%,占比很低。

根据对各快递公司自有样本含“广告”快递单比例的调查,可以看出:“广告”比例最高的是百世快递,八成以上的百世快递单都有“广告”;其次是极兔速递、韵达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七成以上快递单都有“广告”;第三梯队是中通快递,六成以上快递单有“广告”。这意味着,消费者网购时常接触的快递中,半数以上的快递公司发出的包裹快递单上都有“广告”,且“通达系”各公司含“广告”快递单占比普遍在六成以上。

结果显示,“广告”相对较少的是顺丰,98%的快递单都没有“广告”,且有“广告”的快递单均来自其旗下品牌“丰网速运”,“广告”占比不到2%。其次是德邦、京东部分,90%的包裹都没有“广告”,“广告”占比不到10%,且有“广告”快递单均来自德邦快递,在京东的快递单上没有发现“广告”。

谁发布的快递面单广告?调查小组在对674个有广告的快递单样本扫码测试中发现: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拼多多的“天天领现金 打款秒到账”活动,占比39.32%,也就是说将近四成都是此广告。

南都记者在某校园快递代收点走访发现,大量“三通一达”和极兔速递的包裹上带有推广信息二维码。随机扫描二维码实测后发现,有的会跳出“天天领福利,好运永不停”页面,点击“去APP领取”,即跳转下载拼多多APP;有的扫码后,出现“取件福利社”的抽奖页面;还有的二维码扫描后,弹出页面称“网页包含诱导分享、关注等诱导行为内容,被多人投诉,已停止访问”。

安徽省消保委的多轮测试也给予了印证:扫码弹出“天天领现金”的活动流程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一系列东西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小组中有人邀请近20位好友助力后,没能提现,其他参与人员也没人最终提现,但都下载了APP,“免费”为活动进行了推广。

而扫码弹出“取件福利社”的推广页面,广告占比22.11%。据介绍,该抽奖活动在快递单上的宣传广告语有“抽华为手机”“别扔!扫码抽取5.87元”等等,奖项均带有明确推广目的,很多广告抽奖前都要先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甚至还有推广内容因涉嫌涉欺诈被“暂停服务”的情况。没有什么奖项真正是广告宣传文字中提到的“免费”。根据测试结果:申通、圆通、中通、百世、韵达五家快递的面单中都有较多的“取件福利社”大转盘抽奖活动广告。

那么这些面单上的广告信息从何而来?如何产生?南都记者采访多位快递公司员工了解到,此类面单主要的操作流程是:快递公司提供给商家面单纸张,商家下单后直接对接快递公司后台系统,有需求则备注相应推广文字后即可打印。如若客户不需要此类文字,可以联系商家,令其取消后台相应设置。

安徽省消保委指出,在“快递单广告真实性”的消费者调查中,近半数的消费者表示快递单上的“广告”存在宣传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面单上的“广告”文字涉及抽奖,扫进去可能是其他APP、理财产品的推广。在是否想要取缔这些快递单“广告”调查中,五成以上的人投了赞成票。此外,对这些“广告”表示无感的消费者也有将近四分之一,由此可见,快递单“广告”并不能为多数消费者所接纳和信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不得以传单、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生活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有快递公司从业者对南都记者表示,一般这种广告信息是不可以随便贴的,快递员也不会引导客户去扫码,不然会引发投诉。但是部分商家需要推广宣传、需要流量,可能一些快递加盟商在与其谈合作的时候,就会默许这些操作的存在,毕竟加盟网点不好管理,而直营快递企业总公司不会允许这样操作,此举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运营,还是有很大风险存在的。

此外,对于电子面单的监管,1月7日,国家邮政局研究起草、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期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也明确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消保委认为:快递单“广告”是一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下,在快递包裹上张贴“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隐私权。不管“广告”发布方是谁,未经消费者同意,都不应该在给消费者的包裹上推送“广告”。快递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在为消费者提供包裹运输服务过程中加强管理,对自己“阵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推送广告,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单广告中的“福利”并不能确保真实性和安全性,请勿轻易扫码。

关键词: 快递面单 福利广告 扫码参与 诱导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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