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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恶意差评有风险 当心损害他人名誉权
2021-07-19 08:03:18来源: 极目新闻

“他家的奶茶真的超一般”“东西很难吃”“就是个垃圾”……

男子马某与经营一家奶茶店的知名博主邹某,相互之间产生纠葛。马某在点评网评论区对邹某的奶茶店进行恶意点评,还将邹某本人真实姓名、照片发布至网站,获得大量的浏览量,致使不明情况的消费者在该网站上对邹某进行人身攻击,邹某将马某告上法庭。7月18日,极目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该起名誉纠纷案。

除此之外,马某还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向他人发送邹某的个人信息、照片及涉嫌侮辱、诽谤等内容,致使多人在邹某的微博、微信上留言发布恶意评论。经医院诊断,邹某为焦虑状态、睡眠障碍、重度抑郁。

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本案中,点评网作为本地生活信息及交易平台,是独立第三方消费点评网站,作为消费者应当在该网站上正确使用消费点评权利,而不是在商家提供的消费点评上散布他人隐私,或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丑化他人人格和损害他人名誉。该案中,马某主观上具有侵害名誉权的故意,其行为损害了邹某的名誉,导致邹某在社会公众中的社会评价被降低。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构成对邹某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判决马某立即停止侵害邹某的隐私权、名誉权,并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邹某赔礼道歉,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布为期一个月的致歉声明,为邹某消除负面影响、恢复名誉,承担相关的民事法律后果。

关键词: 恶意差评 人身攻击 名誉纠纷 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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