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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面试屡次被问奇葩问题 彻底杜绝就业歧视为何那么难?
2021-09-24 15:59:10来源: 南方都市报

前不久,来自河北邯郸的宋先生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竟被要求详细说明自己的恋爱经历和持续时间。对此,公司的说辞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情商”。恋爱经历、父母兴趣爱好、星座、婚育计划……近年来,不少与求职内容无关的问题被写进一些企业的招聘要求中。多位专家一致认为,这些奇葩招聘背后反映的是就业歧视。现实的职场招聘中,性别、年龄、地域甚至口音等各类歧视无处不在。(9月23日《法治日报》)

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应聘者回答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在情理之中。可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回答与工作无关的问题,除了说明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面试官对应聘者经历存私欲或好奇心以外,还与用人单位缺乏法律意识,将招聘当成了优势身份、地位的炫耀机会,有恃无恐、漫无边际地居高临下,观察和了解应聘者的反应有关。

经济社会里,资本在握的用人单位,无论是招聘、用人还是裁减员工,都想把自身的影响力发挥极致。因为生活所迫和家庭责任与义务在肩,有的劳动者不得不寄人篱下,以丧失人格尊严,换取廉价的“面包”。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聘求职者平等获得劳动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报酬和福利待遇,都进一步受到制约,甚至被忽略。

然而,法治社会里,无论应聘求职者、广大劳动者是否心甘情愿地承受用人单位的不公正、不合法对待,奇葩招聘等就业歧视都与理想的用工环境格格不入,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也绝不是可有可无。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意味着,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问题,劳动者有权拒绝。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2019年2月,人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提出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聘中的“六个不得”,要求“加大就业权益保护”,依法打击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劳动者应聘时,拒绝回应用人单位的无理要求,对不想回答的隐私话题或法律规定不应回答的问题,要敢于说“不”。劳动者理直气壮地应对奇葩招聘,有助于企业放下优势地位和架子,放弃无处不在的歧视,在依法招聘和用工范围内,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媒体披露的信息显示,奇葩招聘、就业歧视似乎仍是打不死的“小强”。显然,仅有应聘求职者及劳动者个体的抗争,是不能形成合力,劳动者的话语权本身也是远远不够的,劳动行政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努力推进监管前置,提升执法效力,更值得期待。

在单位招聘和用人的各个环节,既尊重企业合法自主权,也要求用人单位不要触犯招聘禁语、招聘忌语,防止无视法律规定,温漫无边际地向应聘者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要重视和遏制用人单位招聘、用工过程中的乱象,有针对性约谈相关企业,或建议降低或解除涉事企业享受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让招聘、用人依法有序、文明规范。

关键词: 应聘面试 奇葩问题 就业歧视 裁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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