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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48名主播被拉进黑名单 封禁期限高达五年
2020-08-18 15:10:58来源: 中国商报

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持续提升。8月9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公布第六批主播黑名单。其中,48名主播涉嫌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列入主播黑名单、行业内禁止其进行注册和直播,封禁期限五年。

“48名主播被拉入黑名单,再次释放了有关部门对主播从严监管的信号。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第一不能违法,传播低俗色情等不良内容;第二对于带货主播来说,直播中不能存在欺诈行为,对产品质量要把好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也发文表示,深入推进主播“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打击网络直播违法犯罪行为,对色情低俗、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对炒作热点事件,博眼球吸流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行为,即发现即封禁,坚决扼制歪风邪气。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还明确提出规范主播带货行为,直播频道内禁止出现破坏交易秩序、牟取不正当利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虚假宣传、售卖三无产品、假冒产品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消费者对直播电商购物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主播涉嫌夸大或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过关;直播间有涉嫌欺诈的不明来源链接,消费者点击后被诈骗等。

中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从去年以来,主播带货“翻车”事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现象级网红主播。例如李佳琦在为某款不粘锅带货直播时,鸡蛋在锅中处处粘锅;“新晋”网红主播罗永浩也在第一场直播中就将产品的名称说错。

商品质量差、描述与实物不符等也是消费者遇到的较为常见的问题。“之前我在一个拥有几十万粉丝的主播直播间买过扇贝,结果寄过来扇贝都臭了,客服推脱说是物流的问题不肯退款。我又在主播评论区留言,结果被他拉黑了。”消费者施佳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为了强化对直播带货的监管,让主播对消费者权益负责,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意。对于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直播带货本质是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的商业广告行为,只要是广告宣传,就应当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约束,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带货主播作为推广者、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同时主播也需要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

关键词: 主播 黑名单 封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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