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带着设备每天开车兜几圈,就能每天入账500元?湖北荆门一男聂某协助诈骗团伙,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实施电信诈骗,被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30000元。
2020年6月,聂某有个朋友黄某,称有个赚钱的好路子,只要按照上线的指示把设备组装好,每天开车带着这个设备在路上跑,就可以每天入账500元。
聂某听了很是心动,他根据黄某的要求租了一间房,将设备带回租住的房间安装好,并下载“蝙蝠”“小飞机”等国外聊天软件用于接受对方指示对设备进行维护,随后又下载“向日葵”软件以供上线人员远程控制插有虚拟电话卡的设备向不定人群拨打电话,以冒充客服退款、谎称消除征信记录等方式实施诈骗活动。
2020年7月,一名被害人廖某报案,称自己被电信诈骗了。
廖某说,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他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需要召回并给与赔偿。廖某说,自己按照对方要求加qq,对方询问他的支付宝是否收到钱。廖某查询后回复说没有收到钱。对方又要求廖某下载了“安逸花”等APP后,称会通过此软件先转账3万元给他,让廖某扣除部分钱款后,把剩余的钱转回去。廖某按照指示转了29532元过去,对方却一再称没有收到,经过几番操作,廖某支付了近8万元。
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廖某遂报警。侦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通过查信号源找到了聂某。原来聂某的上线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让他带着发出信号的设备每天开车出去兜圈,聂某的上线则是利用插电话卡远程拨打给受害者打电话。
通过聂某,侦查机关抓获了黄某。此案后移送至武汉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2020年6月至7月,在聂某的帮助下,诈骗团伙共对7名被害人采取上述手段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聂某明知上线实施诈骗,仍然通过运行设备,帮助上线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同时也协助上线实施了诈骗,其行为犯了诈骗罪。
2021年2月,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对聂某、黄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聂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目前,该案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判处,但尚有同案犯在逃,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和深挖中。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要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向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不要按照对方提供的“官方号码”回拨核实,不要按照对方的“安全提示”进行操作;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四、谨防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慎连接免费的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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